淄博市淄川區消防救援大隊關于開展2020年12月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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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區火災防控工作,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督促各單位、各場所履職盡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淄博市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區消防救援大隊將依法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抽查工作,現將12月份抽查計劃公告如下: 一、主要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山東省消防條例》;3、《淄博市消防條例》; 4、《消防監督檢查規定》;5、《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抽查時間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抽查范圍 全區部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一般單位(見附件)。 四、抽查內容 1、建筑物或者場所的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2、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維修保養,是否完好有效; 4、電氣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7、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8、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9、對人員密集場所還應當抽查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包括是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是否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檢查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承擔滅火和組織疏散任務的人員是否確定; 11、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齊佩全相關人員、設施、器材、裝備; 12、其他依法需要檢查的內容。 五、相關要求 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檢查,積極整改火災隱患,加強員工宣傳教育培訓,確保單位無火災事故發生。 公告期自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公告期間如有異議,請撥打監督電話:0533-2827256。
附件:2020年12月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單位名單
淄博市淄川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0年1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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